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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报道麻城法院依法修复病企信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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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0月12日,《湖北日报》第2版要闻报道《麻城法院依法修复“病企”信用,引入投资人——套商品房办好了产权登记》一文,介绍了麻城法院在办理荣新公司破产重整信用修复工作中的经验做法。现将全文转发。

(点击即可放大查看)

套商品房办好了产权登记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袁超一通讯员汪建民徐东辉

“我们业主都以为房子要烂尾了,没想到这么快能住进来!”9月25日,麻城荣新世纪锦城的业主吴先生激动地说道。

破产企业股权涉及质押、查封等限制,解决受限股权,避免重整程序陷入僵局,是破产重整信用修复的重要举措。

在“荣新公司破产重整案”办理过程中,麻城市人民法院进行信用修复,顺利引入投资人,套商品房得以办理产权登记。

让企业“活”过来

才能保障各方利益

麻城荣新公司因资金链断裂陷入经营危机,公司资产及账户被各地法院查封,开发建设的“荣新世纪锦城”项目不能按期竣工,购房者、建筑商四处维权。

为保护购房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麻城市人民法院在收到破产重整申请后,依法与管理人通力协作,及时作出投资决策,制定重整方案,帮助企业复工复产。

然而,股权受限,重整步履维艰。由于留下不良征信记录,企业难获市场信任,这些成为横亘在荣新公司破产重整路上的一道道难题。

麻城法院根据管理人与投资人签订的《重整投资协议(草案)》,投资人采取承债式收购的方式进行重整投资,由管理人在“重整计划”中调整出资人股东权益,并将%股权无偿让渡投资人,执行重整计划。

但荣新公司股权因其出资人四川荣新公司涉及诉讼,被多家法院查封,成为“受限股权”,无法完成股权变更登记,导致“重整计划”无法执行。

麻城法院依托府院联动工作机制,提请政府工作专班指挥长组织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对拒不配合解除已受限股权的,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助解除查封,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将股权转让到投资人名下,促进重整计划顺利执行。同时,经管理人申请,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荣新公司进行了工商修复。

消除征信痛点

企业重整顺利执行

虽然重整成功意味着企业恢复正常市场主体的身份,但企业在重整前因生产经营困境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降低信用评级等管理措施并未同步移除,重整成功企业仍将背负不良信用,经营处处受限。

荣新公司破产重整复工续建后,因其原有不良记录,致使商品房无法办理按揭贷款手续,商品房销售一度陷入僵局。为打破困局,麻城法院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对接联络,麻城工商银行在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添加相关信息,及时反映企业重整情况,消除破产重整企业的原有不良记录。

不到一个月,套商品房开盘销售,去化率达到80%,确保了重整计划的顺利执行。

如今,“荣新世纪锦城”项目已向业主交付的商品房套(间),办理产权登记的商品房套(间),有效实现了“保交楼、稳民生”的政策目标。

麻城法院总结荣新公司破产重整信用修复的经验做法,在麻城市企业清算破产府院联动工作领导小组主导下,与市营商办、金融办、发改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制定出台《麻城市关于健全企业重整期间信用修复机制的实施意见》。该意见对预重整、重整、和解等案件,采取删除失信信息、消除不良记录、移除异常经营名录等方式修复重整企业信用,使重整企业信用修复常态化、规范化、机制化运行。

原标题:《湖北日报报道:麻城法院依法修复“病企”信用,引入投资人——套商品房办好了产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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